yabo.com信息披露义务人3: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股份变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及股份减少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华森制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森制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指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游洪涛、王瑛、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 月26日期间股份变动,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5%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土木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打桩;建筑安装; 工程准备;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材料(不 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机械及配件销售、维修;金属结 构件制作(凭资质证经营),公路工程建筑;河湖治理 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园林 绿化养护;古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环境治理;土地整 理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城市及照明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以上范围不 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成都地建为游谊竹所控制,游谊竹与公司股东游洪涛为兄弟关系,游洪涛与公司股东王瑛为夫妻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游谊竹、游洪涛、王瑛、成都地建构成一致行动人;游洪涛先生于2022年10月1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87.80万股转让给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与其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游谊竹、游洪涛、王瑛、成都地建、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构成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成都地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间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行可转债以及可转债提前赎回影响股本导致股份被动稀释,以及减持公司股份综合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成都地建因经营发展需要在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527,889股(含本数)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该项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未来成都地建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4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8,526,7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71.49%。
1、本次权益变动前(2017年 10月 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76.49%。
2、2024年 11月 14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1),自 2017年 10月 20日至 2024年 11月 12日,因公司实施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减持计划导致持股比例减少、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但不导致持股比例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 302,466,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6.49%变更为 72.43%。
3、2024年 11月 13日至 2024年 11月 26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地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93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9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8,526,7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72.43%变更为 71.49%。
综上所述,2017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发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东王瑛女士和控股股东成都地建实施减持计划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但不导致持股比例变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较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2017年10月20日)累计变动达到5.00%。
注②: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注③:“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的持股比例按公司上市时总股本400,06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的持股比例按公司最新总股本417,596,314股计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代表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宏超
(此页无正文,系《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代表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宏超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因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 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但不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减持计划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06,000,000股 持股比例:76.49%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7,473,300股 变动比例:5.00%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298,526,700股 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71.49%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此页无正文,系《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代表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宏超